第09品 观现量(54~60)
法本,科判及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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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量理宝藏论/辅导-智诚堪布第1次讲解于2006至07年
第五十四课
[p1]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p2] 顶礼文殊智慧勇士!
[p3]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p4]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p5]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p6]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p7] 《量理宝藏论》当中,今天开始讲第九品——观现量。前面我们把量的名相和法相都已经确定了,现在讲量的事相。
[p8] 丙二(抉择各自事相之义)分二:一、现量 ;二、比量。
[p9] 丁一(现量)分三:一、真现量;二、似现量;三、现量之果。
[p10] 戊一(真现量)分三:一、法相;二、名相之分类;三、事相各自之义。
[p11] 己一(法相)分二:一、破他宗;二、宣说自宗合理性。
[p12] 庚一、破他宗:
[p13] 谓领受断增益错。
[p14] 藏地因明前派的有些论师认为:现量和现量之量完全是分开的,现量的法相是无分别、无错乱的识,现量之量的法相是对前所未证(以前没有证悟过)的对境通过断除增益的方式来了达。
[p15] 现量和现量之量完全分开,比如说根现量,根现量和根现量之量也分开;然后自证现量,自证现量和自证现量之量也分开。他们是这样认为的。但是这种说法不合理。颂词当中说,你们对前所未知的意义通过断除增益的方式来了解,这是不合理的。
[p16] 怎么不合理呢?第一个原因,法称论师和陈那论师在因明七论为主的相关论典中从来没有宣说过现量和现量之量分开的道理。也就是说,如果你们这种说法真的合理,那应该在因明的古典中有说明;但是这一点绝对没有说过。虽然我们也不知道到底说过没有,但是萨迦班智达精通所有印藏因明的论典,他说没有说过,这在《自释》里面讲得很清楚,所以这应该肯定。没有说过的原因,这是不合理的。这是一个原因。
[p17] 第二个原因,因为你们已经承认现量既是无分别,也是不错乱,既然它是不错乱,那么它绝对不可能涉及以前已经证悟、了解过的对境。因为,以前已经了解过的对境最后要了知的话,那么这就是一种错乱之识。为什么是错乱之识呢?因为所有的分别念,它既可以了解过去的识,又可以了知现在的识,还可以了知未来的识。分别念对三世都可以分别:未来的我是什么样,过去的瓶子如何如何?是这样的。如果是不错乱识,那么一定是在识面前当下了知。所以,既然它是不错乱,那么就不可能涉及前所未证者。结果,虽然你们说前所未证,但是前所未证的词并没有力量,并没有确定性。无确定性的意思是说,虽然你们在法相当中加了一个前所未证,并且前所未证的意义通过断除增益的方式来了知;但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因为前所未证对现量来说绝对不合理。如果了知前所未证,它就成了一种分别念,是分别念就非现量,所以这不合理。
[p18] 再加上,断除增益对现量来说也不可容有。为什么呢?断除增益唯一是分别念才可以安立。如果是现量,那完全是无分别。无分别的话,它面前的对境只不过现前而已,绝对不可能断除任何增益。所以,因明前派的观点的确不合理。
[p19] 庚二、宣说自宗合理性:
[p20] 现量不误离分别,分别名言义执著。
[p21] 意思就是说,萨迦班智达安立的因明自宗,现量具足两种法相,第一个是远离一切分别念,第二个是绝不错乱。不管是行相也好,时间也好,一切互不错乱,这就是我们现量的法相。昨天个别道友也说,到底萨迦班智达现量承认什么?今天在这里已经回答得很清楚,真实的现量无分别且无错乱,这就是现量的法相。
[p22] 刚才安立现量法相的时候 ,说了“离分别”。那么,分别到底指的是什么呢?这在《俱舍论》以及大乘论典中有宣说。《弥勒五论》也讲了,心和心所叫分别,它是三界轮回的因;本论中讲,名言共相和义共相混为一体也叫做分别;《俱舍论》中,详细观察对境的一种意识也叫做分别念,等等,有好几种。但是,这里的分别念并不是心和心所。如果心和心所叫做分别念,那么眼识、耳识等细微的识也逐渐包括在分别念当中去了,因为它们都属于心王当中,所以这是不合理的。其实颂词所讲的所远离的分别,就是指义共相和名言共相合为一体而执著的识。我们说现量“无分别”,分别就是名言共相与义共相混合一起而执著,这种执著才叫分别。
[p23] 关于这个问题,在《自释》和其他有关讲义中也有一些辩论。有些论师认为:如果是你们所说那样,那么分别就没有遍于未熟知名称者相续的分别念。未熟知名称者,比如刚刚生下来的一些小孩,或者以前从来不知道名言共相和义共相混为一体的,思想还没有成熟的,他们根本不知道这样的名称。为了包括这些,必须说成:名言共相和义共相可混合一起而执著。加上一个“可”字。因为要包括这些,所以应该安立为可混合为一体的执著。这个“可”字就是将来可以。因为有些小孩,他现在看见外面的红色瓶子的时候,他不知道它的名字叫做瓶子;也不知道,瓶子是名言共相和义共相混为一体而安立的名称,但将来他可以知道。所以,为了保护他们的执著而加上一个可字。
[p24] 但是,这种说法我们自宗不承认。因为,如果加上一个可字,对成年人来讲,这种名称已经熟悉了,在他的相续当中名言共相和义共相已经混为一体了;那这样,这种法 相就不遍于“已”混为一体的。“已”是已经的“已”,已经的意思。在我们相续当中,一说瓶子的时候,“哦,瓶子就是自相共相混为一体的名称。”没有学过因明之前不太清楚,但学过因明以后大家都知道。所以,你说可的话,这种“可”混为一体的执著就不能遍于“已”混为一体的执著,可见这是不合理的。
[p25] 如果对方说:这个不要紧。法相并不是安立在每一个事物的本体上,应该安立在事物的种类上。比如知言解义是人的法相,有些虽然不能说话,如哑巴、婴儿,但是他们的种类有这个法相,所以我们可以这样安立。
[p26] 我们这样回答:同样的道理,可没有加的话,分别就是名言共相与义共相混为一体的执著,这样安立就可以了。所以你们的“可”也不要加,我们的“已”也不加了。我们暂时也算有个共识,只要一个执著就可以了,你的可和我的已都取消。两个人搞生意的时候,一个人要七十块钱,另一个人说五十块钱,后来说:算了!你加十块钱,我减十块钱,六十元吧!就像他们买卖东西一样,你不要加上可,我也不要加上已。既然法相在种类上安立,那么可和已都不要。
[p27] 在这里,凡是义共相与名言共相两者混为一体的所有分别执著就是现量所远离的分别,需要远离的分别应该是这样安立的。
[p28] 刚才不是讲了嘛,现量是无错乱、无分别,有两种。那么什么叫做无错乱呢?无错乱就是远离了错乱的因。错乱的因有内外两种。内错乱的因,如我们有胆病,就看见海螺是黄色;或者说眼睛有眼翳,就看见虚空中有毛发。这些错乱的因都要远离。还有,看见外境有两个月亮, 这也是根的内错乱因。然后是外境错乱的因,就像我们在坐车的时候,旁边的绿树、房屋往后跑,这是外错乱的因。远离这些错乱因而生起的识,才是无错乱。无错乱就是没有这些错乱的因,也是真正能看见的意思。
[p29] 当然,错乱因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如果从广义上的错乱因来讲,所有的心和心所,凡夫人相续当中的识没有一个不错乱。凡是心和心所,全部都有无明烦恼的错乱因的染污。从这个角度来讲,无分别的识也必定有错误。但是,这里面所远离的错乱并不是无明烦恼。如果要说无明烦恼,那我的眼识、耳识、鼻识全部都有无明烦恼的习气,或者有它的染污。所以说,我们这里所立的错乱因,就是世间共称的暂时错乱和永久错乱中的暂时错乱。凡夫人的时候,永远都是有错乱的叫做无明,叫永久错乱。暂时错乱就像你得的眼病,或你的眼根、鼻根、耳根暂时出现一些错乱,这叫做暂时错乱。因此,在这里所立的错乱是暂时的错乱因。
[p30] 当然,如果没有错乱因,也实际上间接证明了无分别,这个无分别是正确的。因为在真实性中,所有分别念均是错乱的。没有错乱的话,它是正确的。但是,为什么他这里既要用无分别,又要用无错乱呢?这也是有原因的。因为有些外道认为,虽然不是错乱的,但是有分别的现量存在,他们有这种邪见。认为:有分别的现量应该具足。如果有分别的现量存在,那么现量已经变成比量了,有这个过失。为了断除这种分别念,在这里面用了两种法相。萨迦班智达用无错乱、无分别两个法相的原因,就是为了驳斥外道的有些观点。他们认为现量当中也有分别,这是一个。还有,有些人认为通过照了境对境也能无误得到。依 靠照了境而得到的话,实际上这是通过比量而得到的,并不是依靠现量。为了去除这两种分别念,在这里面也安立了无分别的法相。
[p31] 这讲的是现量的法相。
[p32] 己二、名相之分类:
[p33] 不错乱彼有四种,由从对境及所依,
[p34] 补特伽罗现量分。四种现量经部许,
[p35] 有部三类唯识二。
[p36] 从不错乱的角度来分(这是从大的角度来对现量进行分类),有四种分类:根现量、意现量、自证现量和瑜伽现量。我们下面对每一种现量都会详细分析,所以这里不广说。总的来讲,现量全部包括在这四种现量中。
[p37] 对这四种现量,依靠对境、依靠所依、依靠补特伽罗,从三个不同的侧面也可以分析。
[p38] 首先我们依靠对境来分。能照见他法的有根现量和意识现量,对境的所缘境它们能完全明白。照见自法——自己的本体的是自证现量,它对自己的心识能明白。照见自他二法的是瑜伽现量。从对境的角度来分可以这样安立。
[p39] 从所依的角度来分,有依根而安立的两种境证现量——意现量和根现量,有依靠依他根而安立的自证现量(洛沃堪钦的解释里面说依他起),有依靠等持、禅定而安立的瑜伽现量。
[p40] 从补特伽罗的角度来分,也就是说从相续的角度来分,有凡夫的现量和圣者的现量。凡夫的现量是前面的三种现量,圣者的现量是瑜伽现量。瑜伽现量也有有学道的现量和无学道的现量。有学道从阿罗 汉等到十地,无学道是佛地。从补特伽罗的角度来分,可以分这么多。
[p41] 从宗派的角度来分。首先是经部宗,因为他们承认外境,同时也承认自证,这样一来,上面所讲的意现量、根现量、自证现量和瑜伽现量,这四种现量,按经部的观点来讲都承许。
[p42] 而有部的观点,他们不承认自证,只承认瑜伽现量、根现量和意现量。因为他们一切万法在两个刹那可以圆满。关于意现量,《俱舍论自释》和《俱舍论》颂词当中并没有特别明显地说明;但是全知果仁巴和有些论师在解释的过程中说:实际上,间接来说明的话,有部宗也会承认意现量。为什么承认意现量呢?既然他们承认了根识,又承认了第六意识,我们下面讲意现量的时候也会讲的,第六意识无间灭而产生意根,所以说间接也会承认的。当然,瑜伽现量凡是佛教徒都会承认,没有一个不承认。因此,五根识现量、意识现量、瑜伽现量,这三种现量,按照有部的观点来说他们承认。
[p43] 唯识宗的观点只承认两个,一个是自证现量,还有一个是瑜伽现量。他们怎么不承认根现量和意现量呢?根现量和意现量,一般来讲唯识宗建立最究竟的观点的时候,他们都不承认,但暂时也应该可以承认。比如说,陈那论师的《观所缘缘论》中已经讲了四种现量。因为陈那论师也算是唯识宗的随理唯识的论师,所以说对他们的观点来讲暂时可以承认。无著菩萨在有关论典中已经说明了色蕴,承认色蕴的话,色根肯定会承认。这样一来,在唯识宗暂时安立宗派的时候也是成立的。但是唯识宗的究竟观点,一切万法是心的妙用、心的安立,在这个观点上,能取所取两者就像《大圆满心性休 息大车疏》里面引用《观音禁行经》来讲二取在一个心的相续上安立一样。所以在究竟的观点上,根识和意识包括在自证中,因为外境没有一个真实的东西。外境没有真实的东西的话,那么色声香味的对境根本找不到。所以说按照唯识宗的观点,他们最后承认两种现量,自证现量和瑜伽现量。应该这样来理解。这是现量的分类。
[p44] 己三(事相各自之义)分四:一、根现量;二、意现量;三、自证现量;四、瑜伽现量。
[p45] 庚一(根现量)分三:一、法相;二、建立彼;三、决定共相。
[p46] 辛一、法相:
[p47] 分开而立法相误,是故根识不错乱。
[p48] 跟刚才前面说的一样,因明前派又把根现量和根现量之量分开安立。根现量是依靠根的无分别、无错乱的一种识,根现量之量就像前面安立的一样,也是对前所未知的根的对境依靠根识来断除增益,这样来分开的。但这样分开是不合理的。怎么不合理呢?我们前面破的时候已经讲了,现量和现量之量各自分别开来的道理,一方面阿阇黎在论典中没有说;其他方面,这样分开的话,尤其现量具有增益性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所以说这样分开是不合理的,是错误的。
[p49] 而我们自己的宗派是什么呢?他这里说“根识不错乱”,也就是说依靠根而产生的无分别、不错乱的识就叫做根现量的法相。根现量也分五种,比如说我们要讲眼根的法相的话,那么依靠眼根而产生的无分别、无错乱的识就叫做眼根现量的法相。依此类推,分开可以这样安立。
[p50] 辛二(建立彼)分二:一、建立由根所生;二、建立离分别不错乱。
[p51] 壬一、建立由根所生:
[p52] 根即取境之能力,随存随灭决定成。
[p53] 什么叫做根呢?所谓根,实际上是根识缘取对境的一种特殊能力。这样的根怎么成立呢?随着根的存在,取外境的识也会存在; 随着根不存在,取外境的识也不存在。就像火存在,烟也存在;火不存在,烟也不存在,烟一定会有火的因。刚才我是从因方面来推的。从果方面也可以推:有眼识存在,说明眼根肯定存在;有鼻识存在,说明鼻根肯定存在。眼识不存在的原因,眼根不存在;鼻识不存在的原因,鼻根不存在。由根识随存随灭的推理完全可以了知这样的根存在。
[p54] 我们刚才已经讲了,根是根识缘取对境的一种特殊能力。那这个能力到底是无情法还是心识?这个问题,我们以前讲《俱舍论》第一品的时候,都已经讲过了。
[p55] 我前一段时间看了《俱舍论讲记》,当时也不知不觉,每天好像完成任务一样地讲了。但现在她们整理出来以后,可能还是有一定的价值。汉地真正研究《俱舍论》的多不多也不好说。如果有,可能里面有一些可看的内容。因为我也参考了藏传佛教和汉传佛教的相关论典,以前也在一些具德的上师面前听过。里面对各种宗派的观点还是有一点分析。你们自己也是,如果以后真的要讲《俱舍论》,有了这些资料可能还是很方便。因为我们学习什么样的论典,还是需要一些资料。如果没有资料,那干脆不研究,到山洞里面修行去。
[p56] 慈诚罗珠堪布到拉萨的时候,看见有些山洞 里面修行的人,修得还是很不错,在山洞里面闭关,看起来也特别舒服。但有些,在山洞里面也是用绸缎装饰山洞,还用声音特别大的录音机放各种流行歌,听起来很别扭、不太舒服,也有这样的情况。不管怎么样,如果真的到山洞或者寂静的地方去闭目专修,我看《俱舍论》、《因明》之类的法本都不需要。如果你真的想对佛法做一点贡献,让自他都断除一些增益,对佛法和世间法的很多知识想了解,那么只要通达《俱舍论》和《因明》这样大的论典,好多小的论典就会很容易。
[p57] 前一段时间,我们学院中的藏族尼众法师着重讲《俱舍论》、《因明》和《现观庄严论》。以前尼众们觉得,《大圆满前行》、《入菩萨行论》里面有好多不懂的法,但现在学了《俱舍论》、《因明》和《现观庄严论》,觉得这没有什么不懂的。《前行》好简单,《入行论》好简单啊!有这种感觉。我们的智慧越来越打开的时候,好多知识就很容易了解。所以我想,了解《俱舍论》和《因明》非常有必要。
[p58] 话说回来,关于根,以前讲《俱舍论》的时候都已经讲过,有些论典认为根是无情法,有些认为是有情法。但是,能力和法两者应该是一体并不是它体。这一点,我最近翻译的《释量论大疏》中有明确说明。比如说,种子和种子的能力是一体还是它体?应该是一体。如果是它体,那么种子就不是能力,能力就不是种子,有很多过失。所以,能力和法两者应该是一体。
[p59] 那么,根到底是有情法还是无情法?按照经部的观点,应该承认无情法,《量理宝藏论自释》也这样安立。经部无情法的观点是对的。有部观点所讲那样,眼根就像胡麻花 一样,有颜色,也有形状;鼻根像平行的两根铜针;舌根像半月形般的色法等,这在《俱舍论》里面讲得比较多。在这里,有部宗有形色的道理不成立,应该这样来说。按照经部的观点,由刚才随存随灭的推理了知,能照见对境的一种无情法肯定存在,是这样安立的。
[p60] 按照唯识宗的观点,根安立在心识上面。随理唯识宗的陈那论师和法称论师,他们认为这是一种识。比如说我们眼睛看见外面的色法的时候,我的前一个眼识上面有能照见色法的不共能力——识,有这么一个识。这个识跟耳根不相同,耳根只能取声音不能取色法。所以它有自己不共的一种识的能力或者力量,这叫做根,可以这样讲。如果按照随教唯识,像无著菩萨、世亲论师,好像慧源论师也这样承认。他们的观点,根就是在阿赖耶识上面存在的一种不共的取境的习气。刚才是在眼识上面安立的。按照随教唯识,在我们的阿赖耶识上面,本体是一种心识,但是这种心识能直接了知对境的不共色法,这样的一种识就叫做眼根,根安立为识。
[p61] 颂词中“根即取境之能力”,根是取境的一种能力。这种能力安立在识方面也可以,安立在无情法方面也可以。不过《自释》里面明确地说了,这里按照经部观点宣说,安立在无情上面。因明暂时也可以这样成立。那么,随存随灭的比量是怎么成立的呢?这个很容易成立。比如说,所缘缘红色的柱子前面已经存在了,我要想看它的作意也存在,但是一旦我的眼根受到损伤,那眼识根本不能产生,这说明能照见所缘缘色法的一种不共东西,在我的相续中必定存在。由这种推理就可以了解我的眼根是存在的。如果是眼根受到损害的人,就不能照见色法,而眼 根没有受到损害的,眼睛很正常的人,他能照见对方。所以说我们应该了解,根是存在的。
[p62] 所谓根,有些认为眼根就是眼珠,耳根就是外面这一块皮(指耳朵),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如果这样,猪八戒的耳根大一点,所以听的声音很大,我们道友耳根小一点,所以听的声音也不一定很大,可能有这个过失。《俱舍论》里面也专门有说明。
[p63] 我们这里大家应该知道,根应该这样来了解,反正它是一种能力,不管是心识的能力,还是无情法的能力,它是一种能力。只不过站在不同观点的时候,要建立自宗的特色,自宗应该这样来安立。
[p64] 那么,为什么是无分别,为什么是不错乱呢?
[p65] 壬二、建立离分别不错乱:
[p66] 明现成立无分别,取自相故不错乱。
[p67] 首先,它是明现而成立的,所以是无分别。如果是分别,就不可能是明现,因为它是时间、地点、行相全部混为一体而去执著的。我们自己倒是认为,这是明现而观想的,但是我们的分别念毕竟都有一种错乱。当然这种错乱并不是说,分别念一点明现都没有,不是这个意思。《现观庄严论》里面讲加行的时候,也讲了分别念的明现分。但是真正无分别和分别相比较起来的时候,无分别念它能明现照见行相或对境,时间也是同时的,因此叫做无分别。因为明现的缘故,成立无分别念。
[p68] 它为什么叫不错乱呢?因为自相是一它就照见一,自相是多它就照见多;它不可能一成为多,多成为一,这种情况永远也是没有的。而分别念并不是这样的,它将前后时间的不同事物执为一体,如昨天的一条河,今天的一条河,或者昨天的这个人,今天的这个人,它将不同的行相从相续上安立为一体,所以它毕竟有错乱的成分。因此,根现量绝对是无分别、无错乱,原因是这样的。
[p69] 下面讲为什么叫根现量。
[p70] 辛三、决定名共相:
[p71] 根即不共之因故,称谓根识如鼓声。
[p72] 有些人是这样认为的,比如眼识,它是依靠几种因缘而产生的:所缘缘对境色法也是存在的,增上缘眼根也是存在的,等无间缘自己的心识或者说作意也是存在的。
[p73] 我们以前也讲过,所谓作意是指心识往外动摇。所有眼睛看见的,不一定都有“我要想看,我要想看”。一般作意是指“我要想看”这样的分别念。在这里,按照有些论典的观点来解释的时候,凡是心往外境动摇的部分就叫做作意。
[p74] 那这样,作意、所缘缘和增上缘三个因缘具足以后产生的识为什么不叫境识,为什么不叫心识,为什么只这样称呼?作意的意也是存在的,那么意识也可以叫?所缘缘的对境也存在,那么境识也可以叫?为什么偏偏要称为根识呢?
[p75] 这是有原因的。有什么原因呢?有不共的因。根识对根来讲是一种不共的因。如果我们说是境识,那就不合理。因为境方面,瑜伽现量的对境也有,自证现量也以自己的心识作为对境,那这样,瑜伽现量和自证现量全部都已经成了根识了,这有过遍的过失。如果说心识或者意识,那也不合理,因为所有凡夫相续中的分别识都可以叫意识。
[p76] 我们这里的根识,是指依靠特别的根而产生的,比如说看见色法,这是依靠眼根而产生的;听见声音,这是依靠耳根而听见的。按照《俱舍论》的观点来讲,这些都有色法。意根也是依靠根而产生的。因此,依靠根而产生的识叫做根识,这是不共的因。像“鼓声”一样,敲鼓的时候也有棍棒,也有我们的意识,还有我们的手,很多因都是具足的;但是因为声音是不共的鼓的声音,所以我们只能叫鼓声。如果我们叫手声,或者叫其他的棍棒声,这样并不能表示鼓的声音。所以这就像“鼓声”一样,虽然它各种因缘具足,但是根在里面是不共的因,因此叫做根识。安立根识的原因是这样的。
[p77] 今天讲到这里!
[p78] 回向偈:
[p79] 所南德义檀嘉热巴涅此福已得一切智
[p80] 托内尼波札南潘协将摧伏一切过患敌
[p81] 杰嘎纳齐瓦隆彻巴耶生老病死犹波涛
[p82]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愿度有海诸有情
第54课辅导
[p83] 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p84]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p85]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的菩提心!
[p86] 发了菩提心之后,我们继续辅导《因明》。《因明》当中今天开始讲第九品,观现量品。观现量品今天是科判当中第二个科判:抉择各自事相之义。
[p87] 各自的事相就是前面的量。量的这样一种法相最先已经抉择完了,然后它的事相,现量和比量就是它的事相,然后对于各自的事相意义进行抉择,
[p88] 丙二(抉择各自事相之义)分二:一、现量;二、比量。
[p89] 丁一(现量)分三:一、真现量;二、似现量;三、现量之果。
[p90] 戊一(真现量)分三:一、法相;二、名相之分类;三、事相各自之义。
[p91] 己一(法相)分二:一、破他宗;二、宣说自宗合理性。
[p92] 庚一、破他宗:
[p93] 谓领受断增益错。
[p94] 他宗这个方面有两种观点,一个是现量,和现量的量,这两种。对于现量的法相,定义成离分别和不错乱,离分别和不错乱和自宗对于现量法相的定义是一样的。但是对于现量的量的法相,他们就安立成对于前所未证的意义通过领受断除争议。
[p95] 现量它自己的法相和现量的量,这个现量它是成立一个量,它的法相是怎么样的,所以现量和现量的量的意思就是从这两个方面来进行观察。
[p96] 那么对于前面我所讲的一样,现量的法相它是和自宗一样的,对于现量的量,下面进行破斥。破斥 的时候,在颂词当中讲"谓领受断增益错",谓领受断增益错主要针对现量的量,现量的量的法相一个是领受,是断增益。一个是领受,领受什么?领受前所未证的意义,这是一种领受,而且要断除增益。"错"就是我们的破斥,对于他宗说,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
[p97] 错误的观点分两种,大概分两个方面来理解:第一个方面,你们这样两种分类,一个是现量,一个是现量的量这两种分类,在可靠的因明论典当中前所未见。前所未见的缘故,就没有教证的依据。所以,提出这样的一种方式是种错误;还有第二个问题,对于现量的量这个问题,他是认为有一种对于前所未证的意义断定,一种确定,然后断除这个争议。对于这个问题来讲,也是不正确的。为什么?因为我们在讲现量,现量的问题就是一种不错乱的问题。如果是不错乱的,应该对于不错乱的本身来讲,对于当前的法、当前的了知,从这个方面讲就是一种不错乱。但是如果对于已经决定的或者已经证知的事物,已经证知的外境,再一次地证知,前面所讲的观点来讲,这就是一种错乱,就不是不错乱的。所以,如果对于已经证知的法,再一次地认知,从这个方面讲就是一种没有必要的法,或者是一种错乱的心识。
[p98] 因为这样的心识是一种分别念。分别念可以缘三个时间,对于已经过去的法,不管是已经证知的还是没有证知的,这些方面都是过去的法,意识可以缘取过去已经证知和过去没有证知的法两种,也可以缘取现在的法,也可以缘取未来的法。这个方面分别识是它的本体,而对于这样一种根识或者对于现量的识来讲,当前的这些自相的法当时了知,这就是一种不错乱,这个方面对方也 是要承许的。
[p99] 既然这样,在注释当中讲,如果是不错乱,是不可能设立已证知者,如果说是已经证知的法,他就是错乱的。同样道理,对于前所未证的法,它是一种以前的境,前所未证的法这个方面也没办法确定。为什么这样讲?因为现在的一种现量识,它是一种缘现在,而前所未证的境是以前的境,就和已经证知的境是一样的,所以以前的境不管是已经证知的境,还是前所未知的境,这个都是过去的境,过去的境没办法以现在的心识、现在现量来缘取。所以对于前所未证的没办法确定。
[p100] 对方说,现量的量的法对于前所未证的意义通过领受来断除增益的。我们通过心识和三识之间的关系,就可以知道,你这个前所未证和已经证知也是属于过去的,属于过去的就没办法以现在心识来缘过去的法。如果现在的心识能够缘过去未证的法或已证的法也好,这个成了一种分别识了。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对于前所未证的意义、以前的这个境是没办法现在来决定的。
[p101] 还有第二个问题,你认为要断除增益。断除增益也不是现量的事情,现量是没办法断除增益的,断除增益只是分别念的断除。所以,前所未证意义这个领受断定也无法成立,还有断除增益这个问题在现量上面也无法成立。
[p102] 所以,是从两大类的过失过错细分三个问题,第一个,因明教典当中都有提到;第二个方面,现量的境不可能是前所未证的境,还有现量的心识,现量的识是无法断除增益的;第三个方面观察的时候,对方的第二种所谓现量的量的法相是无法证成的。
[p103] 庚二、宣说自宗合理性:
[p104] 现量不误离分别,分别名言义执著。
[p105] 自宗对于现量,没有像对方一样分为现量和现量的量两种,就直接分成现量。
[p106] 现量的法相是怎么样的?按照法称论师三大论师的意趣来讲,就是"不误离分别"。不误和离分别的两个特点,可以安立成现量的法相。
[p107] 首先,离分别识讲的时候,是离开分别,现量的识必定是离分别的,它必定是一种无分别识,所以从这个方面观察的时候,叫做离分别。
[p108] 既然离分别,我们就有必要知道,什么是分别。在颂词当中直接给我们点出"分别名言义执著。"所谓的分别有很多种,上师在讲义当中也例举了三类观点:一个是心心所诠叫分别。这个是按照抉择名言抉择胜义谛的时候,从这些方面观察,一切的心王也好,一切的心所法也好,都是一种分别。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按照弥勒菩萨的论典当中所抉择的心心所。心心所的范围太广,对于凡夫人来讲,都有这样一种心王和心所。所以,如果这个方面离分别,把弥勒五论当中的分别放在这个地方离开、远离的话,就应该成了圣者入根本慧定或者佛的境界了,这方面就不是按照这个来抉择的。
[p109] 还有《俱舍论》当中讲离分别,有的时候是单指分别意识。这个方面是不是单指分别意识呢?也不完全是一种分别意识。这个方面讲的时候,讲"名言义执著",意思就是把名言,它的共相和义共相合二为一的一种执著,将名言共相和义共相合二为一的这种执着就叫做分别。
[p110] 颂词当中讲分别是什么,"分别名言义执著",所谓的分别,就是叫做名言义执著,名言共相和义共相执著为一体的这个法,就叫做这个地方分别,离开这样一种名言共相、义共相执为一体的执著就叫做此处的离分别。所以让你知道现量识是肯定不可能有,这是一种名称的共相,是一种义的共相,这个方面执著为一体,合二为一的这种执著不可能有。
[p111] 在讲这个问题的时候,就引发出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我们在学习佛法知识或者学习因明知识的时候,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很关键的什么问题?有的时候我们说知言解义,就是人的法相,但在提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如果分别心稍微细一点,就会发现,知言解义这个法相,是不是在每一个人的上面都可以安立呢?不一定的。比如刚生下来的婴儿,还有一些哑巴等等,他们是没办法知言解义的。那么没办法知言解义,又能不能安立他的人的法相呢?这是一个问题。所以,在这一组辩论当中,也是间接解答这个疑问。所以,如果我们在自宗辩论当中,通达了此处所讲的意义,那么对其他安立法相的时候,类似的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可以举一反三的方式加以遣除。
[p112] 对方认为,我们的这个离分别,把分别念的定义定在名言共相义共相合二为一,这样的话就认为这个是不能周遍的。为什么不能周遍?比如前面所讲的出生的婴儿,第一方面,他对于什么是名言共相义共相合二为一这样的执著根本没有。比如我们在婴儿面前说一个瓶子,他就没办法通过名言共相和相续当中的瓶子的总相连在一起,"这是个外在的什么什么法",这个方面是没有办法安立的。所以他们安立的时候 ,就应该说这个分别是"可以",可以将名言和这样一种名言共相、义共相执著为一的这样一种本体。可以的意思是什么?将来可以的意思。这个小孩现在虽然还没有办法将名言共相义共相,名义相混的这样一种本体真正的明确领会,但是通过他慢慢长大之后,最后可以将名言共相义共相执著为一体,所以应该加个"可以"的意思在里面。他认为这个就比较圆满了。
[p113] 但是,虽然加了一个可字,加了一个可以的意思在里面,但又出现另外一个问题。出现什么问题呢?自宗的意思是,如果加了可以,那么对于现在已经熟知名言共相和义共相,已经能够熟练运用名言共相义共相的人来讲,这个可以又怎么安置上呢?所以,可以这样一个可知在已经熟知名言共相义共相的人面前是无法安立的,就这个意思。就现在一提"瓶子"的时候,或者我们一说瓶子的名称的时候,马上相续当中就浮现一个瓶子的形象,这就说明成人已经将名言共相义共相执著为一体了。已经执著为一体的时候,再加个可以,就是可以执着,这就不周遍了。
[p114] 进一步讲,实际上所谓的这样的一种法相,所有法相不可能在每一个单独的事物上一个一个去安立,不需要。那怎么样呢?在种类上面安立就够了。反正这是个人的种类或者是个分别种类,这个分别的种类就在种类上面去安立一个他的法相。比如人的种类,小孩也好,或者这些婴儿,或这些哑巴等等,虽然不一定在每一个法上面都能安立他知言解义的法相,但他毕竟是人的种类。从这个方面讲,不去强加分析的情况下,可以说他是人。所以,我们在安立法相的时候,在每一个法上不叫安立,在种类上面安立就可以了, 这是就比较粗的一种安立方式。否则,按照很细的方式,有的时候确实无法安立的。
[p115] 同样道理,现在我们安立分别的法相,是名言共相一种合二为一的执著,我们也是这个道理。反正在种类上安立就够了,加"可"也是不周遍,加已经也不周遍,所以就把这些都去掉。去掉之后,也不需要说已经熟悉名言义共相这方面的人,还有可以熟悉的,这些都不加,就直接安立名言义执著就可以了。
[p116] 把这个问题了解之后,在安立名言的时候,在学习这些知识的时候,就有这些问题在里面。否则有的时候,我们详细地去分析,确确实实就无法安立这样一种法相的。那么了知了这个之后,我们就可以知道在种类上面安立,不是在每一个法上面去安立,就能解决这个问题。
[p117] 所以,一种辩论主要是在所谓的离分别的分别上面,然后去观察,最后达成共识。实际上所离的分别就是指名言共相义共相合二为一的执著。
[p118] 讲完这个之后再分析所谓的"不误",不误就是不错误的意思。不错误就是说我们的眼识,或者这些根识,有的时候虽然是他的根识,但有错误和不错误两个方面。比如,我们看到天空当中的二月显现,或者看到虚空当中毛发乱坠等等这样一种形象出现的时候,这个是不是根识面前显现呢?是根识面前显现。但这是错误的还是正确的呢?我们说这是错误的。为什么是错误的?因为自己的眼根出毛病。自己的眼根出毛病之后,虽然是眼根看到的,但这不是真正的名言的显现,我们看到的是虚幻的,看到的不是真正的名言。从这个方面观察的时候,就知道绝对就是两种。
[p119] 上次在解释的时候,将这样一种不错误分为两类,一个是内因方面的错误,第二个是外境方面的错误。第一个内,观待自己方面,比如眼根出问题,或者耳根出问题,出现重听,这些方面的问题都有可能的。如果是自己眼耳等等诸根出问题之后,所显现的这些法的自相,就成为一种错误的自相。所以这个方面去观待,要远离这一类,自己的眼根必须是正常的眼根。正常眼根的标准,也必须要按照前面上师讲过,世间大部分的人,他们所显现的,或者说共同的习气所显现,比较稳固的习气。因为出现重听或者出现眼翳的情况,是一种暂时的习气引发的,不能作为一个标准,应该做一种比较稳固的,大家都比较稳固,一种正确的境。所以必须要远离第一个内因方面的错乱。
[p120] 第二个方面,要离开外境方面的错乱。外境方面的错乱,比如旋火轮。我们的眼根是一个正常眼根,没有受损,但从旋火轮的侧面来讲,一个人执一把香,快速地挥舞的时候,好像一个圆圈一样,好像一个火轮一样,这就是通过外境方面一种错乱。还有上师在注释当中已讲到的,比如坐车的时候,树木等等往后跑,这就是外境方面引出的。所以,这两个方面的错乱排除之后,正常的眼根,离开了自己内因的错乱,离开了外因的错乱,离开了这两种错乱之后,这种眼根,这种根它就是一种不误。所谓的"现量不误离分别",必须从正面了知不误和离分别;从它的反面,应该谴除的方面离开,知道什么是错乱,什么是分别。从这一方面了知之后,就安立了合理的自宗。
[p121] 下面讲第二个问题,名相的分类。